校本計劃

資優教育

根據教統會「第四號報告書」引用美國聯邦教育局對資優的定義肯定了資優特質應朝向多元化的界定。

資優兒童是指那些在以下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突出成就或潛能的兒童:

1. 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

2. 對某一學科有特強的資質;

3. 有獨創性思考 - 能夠提出創新的意見;

4. 在繪畫、戲劇、舞蹈、音樂等視覺及表演藝術方面極具天分;

5. 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 - 在推動他人完成目標方面有極高能力;

6. 在競技、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方面有突出天分。

本校推行資優教育的目的

1. 發掘及培育資優生,讓其發揮個人潛能

2. 提供適切的課程予資優生

3. 培養主動學習精神及獨立研究能力

本校資優教育課程發展

為了優化學校課程,給予同學最適切的學習機會,發揮潛能。我校參考教育局資優教育政策的理念,運用「三層架構推行模式」,積極推行資優教育。

校本人才庫甄別:

A)推薦原則:

  1. 學科成績優異

中、英、數、常等學科成績在校內的學科成績達到全級排名最前五名內。

  1. 在某一範疇有特強的資質

在校內、外的非學科範疇中有卓越的表現或成就,包括美術、音樂、運動、寫作、朗誦、演說、戲劇、資訊科技、領導能力等。

  1. 智能優異

在標準化智能測驗成績排名在最前的兩個百分點或以內。

B) 方法:

1) 老師提名或家長推薦 → 2) 資優小組訂出「校本人才庫」名單 → 3)老師運用「校本人才庫」識別高能力之學生,並推薦他們參加校本資優培訓課程、校外延伸課程及比賽 → 4)入選學生之家長簽訂取錄通告 → 5) 老師安排獲選學生參加相關課程或比賽。